山東省商務廳關于做好2015年商務部引導支持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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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5-11-03 22:26
各市商務主管部門、省有關單位:
為有效發揮重點展會示范效應,進一步拓展展覽業在拉動消費、調整結構、帶動產業發展和促進經濟合作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推動展覽行業健康發展,2015年,商務部將繼續對符合國家戰略發展方向、社會效益顯著、發展潛力較大的展覽會進行引導支持。為做好展覽會項目的申報推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推薦范圍
(一)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舉辦的經濟貿易展覽會。
(二)節慶活動、展銷會不屬申報推薦范圍;商務部主辦和參與主辦展會不屬申報推薦范圍;各級黨政機關主辦或參與主辦的投資貿易類綜合展會不屬申報推薦范圍;已獲地方政府財政支持的展會不屬申報推薦范圍。
二、申報推薦標準
(一)國際化、市場化、專業化程度高,地域特色鮮明,行業特點突出,品牌效應良好,對相關行業及地區經濟發展帶動力強,有一定發展潛力;
(二)展覽會主題涉及國家重點支持領域或發展前景較好的行業,且積極踐行節能降耗理念;
(三)參展商達200家以上,展會期間觀眾及專業觀眾達到一定規模,并連續三年呈上升趨勢;
(四)連續三年未發生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及其他違法違規事項,無重大參展商及觀眾投訴,無重大責任糾紛。
三、申報推薦方式
(一)推薦申報:各市商務主管部門、省有關行業協會及機構(包括會展業協會、會展業發展辦公室、有關行業協會、展覽企業等)可向省商務廳推薦展會項目。
(二)自行申報:符合申報推薦范圍和標準,且經商務部正式批復同意舉辦的展會項目,主辦單位可將申報材料直接報省商務廳。
四、申報推薦要求
請各市商務主管部門和省有關機構(協會)根據本通知要求,認真做好項目篩選及申報材料初審工作,每市推薦1個符合條件的項目于2015年1月9日前將申報材料(附件1)、《引導支持展會項目推薦(自薦)表》(附件2)和《引導支持展會申報匯總表》(附件3)以紙質和電子版方式報省商務廳(流通業處)。